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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谈非法疫苗案件:涉及到谁处理谁
来源: 发布日期:2016-3-24 点击次数:2241次

    原标题:食药监总局回应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涉及到谁处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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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3月23日消息(记者潘毅 王楷)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涉案价值达5.7亿元的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连日来牵动众多家长的心。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本月21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已联合下发通知,各地成立联合调查组,尽快查清非法经营疫苗涉案产品来源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在昨天将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为挂牌督办案件。

  “问题疫苗”调查还在继续进行。该案嫌犯庞某某,曾因非法从事疫苗药品经营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然而借助庞大的非法经营疫苗网络,她竟在缓刑期“重操旧业”。山东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庞某某疫苗的购、销对象都是个人,这属严重违规行为,需进一步调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朱增法介绍,从现在公布和掌握的信息看,向庞某某提供和销售的都是个人,庞某是利用网络,个人对个人的购销行为。

  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明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疫苗经营活动。只有具有从事疫苗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保证疫苗质量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管理制度的药品批发企业经批准后方可从事疫苗经营活动。为何庞某能顺利地向医院和疾控中心购买、销售疫苗?朱增法介绍,这是下一步需要调查的重点,从现在个别已经调查出来的情况来看,是由个人,药品批发经营企业的业务员、经营者从企业套购出来的,需要进一步调查。

    在21号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的通知中明确要求,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根据山东省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和协查线索,对涉及本地区的嫌疑人尽快核实身份,及时查明疫苗购销情况。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对非法购销疫苗的企业、机构和个人,根据事实和情节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要逐案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吴浈今天在博鳌亚洲论坛回应称:针对疫苗事件,食药监正在做四件事:一、彻查案件,一定查清,20号晚上食药监总局已经查出上游107、下游193人,联合卫计委以及公安部开展深入的查处;二、严处违法违规犯罪份子、涉及谁就处理谁,这里有个人也有企业部门等。三、信息公开,这一年信息公开已经有进步,任何查实的事情,第一时间公布;四、补漏洞,出问题肯定有漏洞。疫苗总体规范,肯定还有问题。

  根据食药监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涉及全国24省份。到底这些问题疫苗去向何方?尽管调查的进程步伐一再加快,但是对“问题疫苗”的担忧情绪在家长群体中并未减轻。最大的忧虑,集中在“问题疫苗是否会引起毒性反应”、带来难以弥补的后遗症上。吴浈表示,这次疫苗案件实际上是去年4月份立案,过去1年了,问题产品已经确认,实际上是无证经营,一段时间里冷链失效,药效降低,安不安全?那是有害的,失效对人体是否有伤害,这是科学问题,需要科学家来回答。

  国家卫计委通报指出,根据我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报告情况分析,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的情况。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赵铠分析,假使这个疫苗在储存、运输过程中间没有冷链,对疫苗的活性或多或少会受影响。违规疫苗的运输冷链情况应该做些调查,我们国家有异常接种反应网络,当接种疫苗碰到异常反应,这个情况当地接收网络能收到。

  昨晚,世界卫生组织针对疫苗事件表示,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认为在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儿童面临的风险在于缺乏对疾病的预防能力,这也是接种疫苗的目的。同时,世卫组织肯定了中国扩大免疫规划使用的疫苗是安全有效的,鼓励中国的父母继续通过常规的预防接种来保护儿童免受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伤害。